49歲女失蹤多日!被發現「藏石縫中喪命」最後畫面曝光 兒子崩潰「兇手還來家裡吃飯...」
年僅49歲的王秀珍被拋屍在石頭縫,兇手竟然是一直熱心參與尋找的熊伯伯。

2023年7月3日,家住貴州省黔西市定新鄉慶祝村(現名堡堡寨村)王秀珍
像往常一樣背著草簍、手握鐮刀,穿著綠色雨鞋,戴著遮陽帽,出門準備割草。
這是王秀珍家裡監控留下王秀珍最後的畫面,從此之後,王秀珍就再也沒有回來。
警察和家屬都展開了大規模的搜查,大家都以為王秀珍是意外走丟的,
但是之後不久就發現王秀珍已經被殘忍殺害,屍體被藏入石頭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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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兇手就是「熱心」參與搜尋的「伯伯」——熊某。

王秀珍和熊某的關係
王秀珍的丈夫、兒子全都外出打工,因此家裡只有她自己一人長期居住。
而嫌犯熊某則是王秀珍二嫂的同居男友,自從王秀珍丈夫的二哥去世后,
熊某便和二嫂一直同居,時間這麼久,而且兩家之間僅僅只有兩三百米。
兩家住的近,再加上一些關係,算得上是半個親戚,平常王秀珍的孩子還會叫熊某「熊伯伯」
根據熊某供述,兩人最開始沒什麼關係,直到2021年,前往被害者家中幫忙宰牛,兩人才有了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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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據調查,發現被害人手機內有與熊某197條的電話通話記錄,
僅2023年5月一個月,熊某就向被害者打了五十多個電話,但是皆未被接聽。

家屬的絕望
最早發現被害者失蹤的是被害者的妹妹王秀英,
案發之後,王秀英曾多次撥打被害者的電話,但是始終無人接聽。
擔心姐姐出事,王秀英就趕忙將事情報告給了被害者的次子楊舟。
楊舟通過查監控發現母親自從7月3號外出務農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楊舟擔心母親出事,就委託親戚到家看望母親,但是院子里只有被餓死的雞和快要餓死的豬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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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之後就趕緊報案,隨後十幾天,大家就圍繞著村的周邊山林、山洞等地方尋找,但是均沒有發現被害者的痕迹。
起初大家以為王秀珍可能只是務農時候摔倒或者迷路了,因此才沒有回家。
但是隨著案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疑點浮出水面。
家屬這才懷疑被害者可能已經遭遇到了不測。
第一個疑點就是被害者失蹤當天背的背簍、鐮刀被人送到了門口,
通過調查監控就發現,此人完全躲著監控,監控什麼都沒有拍到
只能看到一個模糊的黑影趁著夜色悄悄將這些東西放在了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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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最初以為王秀珍可能只是摔倒或者迷路了。
隨著搜尋的深入,家屬開始懷疑,受害者可能已經遇害了。

嫌疑人現身:熊某的「熱心」搜尋
隨著事情的鬧大,不少村都自發的參與到尋找被害者的隊伍中去,
熊某也不例外,為了不讓大家發現在記得藏屍地,他自告奮勇的前去那邊勘察。
據被害者兒子透露哦,搜查的時候,還在一個埡口碰到了熊某,
當時熊某面色如常,還能和他招呼。但是那附近就是熊某藏屍的地點。
真正讓熊某露出破綻的是被害者家屬楊舟遲遲找不到母親,便想到了用做法的方式看看能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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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楊舟就找來了一名道士來到家裡做法,道士當時推測出被害者已經遇害和死因。
還拿出一碗水,請村民圍觀,所有人都湊了上去,只有嫌犯熊某離得遠遠的,不靠近道士。
之後熊某的精神狀態就越來越差,和熊某共同生活的女子告訴警察,
熊某那段時間的確不正常,回家要不倒頭就睡,要不就坐在爐子邊吸煙。

此外,還有一個關鍵線索,被害者的手機曾經被打開過。
熊某打開了被害者的手機,但是因為不知道密碼,所以之後又關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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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剛好這個時候被害者的丈夫曾打電話給被害者,雖然打通了,但是沒人接聽。
不過這也能讓警方確認手機信號就在被害者家裡附近。
7月20號,黔西市公安局於以王秀珍被拐賣案立案偵查,7月26日將熊某捉拿歸案。
熊某承認殺害了被害者,供述了殺人、埋屍、毀證的全過程。

案發經過:作案細節
2023年7月3日,被害者像往常一樣外出割草,但是在割草的地方遇到了熊某。
熊某供述當初喊被害者去別的地方坐一坐,不過被害者拒絕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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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熊某就開始質問被害者為什麼拉黑他,並且強行拉被害者的手,
甚至隔著衣服摸被害者的身體,均被被害者拒絕,甩開。
於是,熊某惱羞成怒,趁著被害者彎腰割草的時候,從後背趁機勒死被害者。
並且,在被害者倒地之後,擔心被害者沒有死亡,再次對其勒頸,長達30分鐘。

貴州省黔西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報告顯示,
受害人頸部右側發現13.0cm x 4.0cm的半環形皮膚變黑,
且有0.8cm寬的條狀皮革樣變化,左側舌骨大角骨折,
死因就是暴力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另外,熊某行兇之後,沒有著急離開,反而不慌不忙的割草和銷毀證據。
熊某先用枯枝將被害者的屍體蓋住,又將被害者的手機與手機卡分離,
割完草之後,又將被害者藏到在竹林岩石下,隨後返回家中,裝作無事發生。
第二天還找理由上山,將被害者衣服脫光進行焚燒毀證,
又將被害者屍體仍在一處石旮旯,用兩塊巨石壓住屍體,填土掩埋。

法庭上的審判與家屬的反應
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23年11月對熊某作出了判決,
一審判決書顯示,熊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
但是其辯護人提出,熊某是初犯,並表示其認罪悔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納了這一辯護意見。
不過法院認為,熊某故意非法剝奪了王秀珍的生命,
導致其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
考慮到熊某的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手段殘忍,且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判處死刑。
然而,鑒於熊某在被抓獲后如實供述了罪行,並協助警方找到被害人屍體,
對案件偵破起到了關鍵作用,法院認為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
2024年7月30日,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熊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是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不服判決,提請抗訴。
剛剛我們也能看到,熊某在做案之後沒有任何補救措施,既沒有報警,也沒有告訴被害者家屬,
還掩蓋了犯罪現場,毀屍滅跡。甚至還存在誤導行為,耽誤警察查案。
並且被害者並無任何過錯,熊某也未對被害者家屬進行賠償。
被害者家屬也完全不諒解嫌犯,檢察院認為熊某應當立即執行死刑。

再審與家屬的堅持
2025年6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
但是二審判決仍然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即熊某仍然是維持死緩,但是二審將熊某對對偵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糾正為「起到一定作用。
熊某行為惡劣,殺害被害者,還將被害者手機、屍體全都藏匿起來,可以判處死刑。
但是熊某被逮捕后,認錯態度良好,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找到了被害者屍體。
可以判處死緩,但是之後應當應限制減刑。
但是家屬對這一判決仍然不滿,家屬認為熊某犯罪動機極其惡劣,
熊某承認的拒接電話的殺人動機不過是性侵未遂殺人的借口。
並且熊某已經明確承認了凶前對受害人實施過「摸胸」的強制猥褻行為,
但是這些行為都沒有在判決中體現。
家屬認為,法院在判決中放大了對於熊某的「悔罪」情節,
從而忽視了熊某的犯罪動機和行為的惡劣程度。
並且熊某的坦白也是在警方掌握了大量證據之後迫不得已的供人。


因此,家屬提出了再審申請,申請撤銷二審判決,
並要求對熊某追加強制猥褻罪的處罰。
2025年9月12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家屬的再審申請。
目前案件仍在受理中,被害者家屬希望能得到一個公正的裁決,
嫌犯熊某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