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最驚悚的婚外情!小三「用私密床照勒索」郭董崩潰:我錯在帶她回家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近期因為頻繁與一位熟齡女性打高爾夫球,再度成為話題焦點。許多人驚訝七十多歲的他仍精力充沛、桃花不斷,但對曾在《壹週刊》任職的資深媒體人來說,真正令人難忘的是2007年4月那場獨家報導,揭開了1988、1989年間一段婚外戀情,以及後來演變成性愛影像勒索風波的內幕。

圖片來源:鏡周刊
當時身為台灣首富的郭台銘,突然被爆料年輕時與陳姓女子有婚外情,事後還控告對方偷拍私密照片及影片並藉此勒索,陳女最終被判處四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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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接受採訪時表示,當時飽受困擾,媒體四處找人讓家人也受影響,她既不想再被打擾,又希望把事情說清楚。故事中最難釐清的爭議點,是兩人如何相識。郭台銘表示他在酒店認識陳女,後來鼓勵她考進證券公司;陳女則堅稱自己本來就在證券公司任職,因工作關係認識郭董。週刊查證確認陳女確實在證券公司工作,但她畢業後到任職之間有一年多空檔,那段時間是否真在酒店工作無法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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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戲劇化的轉折,是郭台銘將陳女帶回徐州路老家。當時妻子林淑如人在美國陪孩子念書,陳女卻擁有郭家鑰匙自由進出,引起鄰居懷疑通知郭太太,婚外情才東窗事發。郭董自己也說,這是他最後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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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曝光後,兩人因分手費談不攏鬧翻,郭太太也介入協調。當時爭執點之一,是郭台銘似乎答應給500萬元,但林淑如只願給300萬元。陳女抱怨郭董雖然有錢,在感情裡卻不大方,交往期間只給了一條CD項鍊,讓「首富」兩字多了點人性的荒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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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鏡報
然而陳女後來犯下重大錯誤,她找徵信業者假冒親戚,拿偷拍的性愛影像向郭台銘勒索,角色瞬間從可能受傷的一方,變成刑事案件裡的加害者。這段不對等的關係,最終不是體面收場,而是演變成官司、判刑、人生走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