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28年!商場花壇挖出「母親白骨屍體」 兒子「拿出泛黃老照片」淚崩還原現場:只求殺人償命

受害者兒子黃平在一審前接受採訪。
1997年,目送母親出門的10歲男孩,在無盡流浪與漫長尋找中熬成人父;2025年6月7日,商場翻修,樓頂花壇中母親遺骸重見天日。
經調查,警方鎖定嫌疑人陳某芬。這28年中,陳某芬通過戶籍漏洞改名陳某宇,利用虛假材料遷移戶口、說服他人修改身份證號並多次赴韓國疑似整容隱匿身份。2026年1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獲。
7月10日上午9點,四川瀘州「花壇藏屍案」迎來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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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一天,潮新聞記者專訪「花壇藏屍案」被害人的兒子黃平,以下是他的自述。

案發的批發商場。
案件始末——
1997年一別,母親長眠樓頂花壇二十八載
事情準確來說發生在1997年,那年我才十歲,正在放寒假,而距離過年只有幾天。那天中午,跟媽媽在商場吃完飯,她陪我聊了一下天,突然說有人叫她出去結帳還錢。店裡的營業員小周告訴我,是陳某芬喊走了媽媽,被喊走後,她就再也沒有回來。
當晚營業員下班要回家,便把孤身一人的我送到舅舅家中。那時候全家人都沒往壞處想,只當媽媽臨時外出辦事。直到第二天商鋪大門緊閉,母親依舊不見人影,舅舅看著年幼的我,想到媽媽不可能這樣,才察覺事態不對,連忙報警。但當時還未達到人口失蹤立案時限,公安只能讓我們家屬先行四處搜尋。舅舅跑遍了母親所有生意夥伴、親友住處,也找到了陳某芬、楊某根二人,他們卻一口咬定錢款還給母親後,她拿到錢後自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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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搜尋無果,我們再次報案,警方傳喚相關人員逐一問話,但始終找不到母親下落,因找不到人,又沒有任何證據,只能釋放兩名嫌疑人。舅舅第一次上門還能找到她們,再去找時,兩人已經徹底消失,杳無音信。
此後二十八年,我們全家到處張貼尋人啟事、登報尋人,我也常年漫無目的地四處奔波尋找,卻沒有半點線索,母親如同憑空從世上消失。轉機出現在 2025年6月7日,商場樓頂漏水需要翻修,施工工人拆除樓頂十餘座花壇,砸碎第一座重達數百斤的花壇時,挖出了我母親的遺骸。
看到親戚發來的消息,我呆坐在客廳愣了二十多分鐘,這是二十八年來我第一次收到母親的準確消息,等來的卻是她遇害離世的噩耗,心裡五味雜陳。
我立刻撥打公安局電話確認,向民警詳細描述母親失蹤當天身穿紅色外套、隨身佩戴的首飾以及商鋪位置,告知警方舅舅仍在瀘州生活。次日公安聯繫舅舅配合調查,6月12日我趕回瀘州做DNA鑒定,正式確認花壇中的遺骸就是我的母親。
後來我才清楚完整作案過程:犯罪嫌疑人在自己租的四樓商鋪裡殺害我母親,那棟樓沒有電梯,兩人硬生生把屍體從四樓抬到九樓露天樓頂,埋進花壇裡。
這二十多年,我們從未到樓頂找人,根本沒人能想到,因為很多商鋪的小孩都在這裡玩耍,樓頂長期封閉,防止小孩攀爬,就算幾十年的老商戶都很少上去,甚至不知道有個露天頂樓;而且案發是冬天,樓頂露天風大,根本聞不到異味,花壇泥土幾百斤重,誰都不會往這個方向去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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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這麼殘酷,我的媽媽在離我最近的地方,在露天的花壇被風吹日曬了二十八年。

2025年6月7日,警方在「花壇藏屍案」現場取證。(來源:瀘州公安)
兒子思念——
找人做AI影像,但少了媽媽身上樸素的氣質
在我的印象中,媽媽是個特別樸素、勤奮、能吃苦的女人,一輩子從來沒有停止工作。
她十幾歲在磚窯做工,後來跟著朋友去浙江,認識了退伍的父親,生下我之後,不到兩歲就把我帶回四川,先後賣菜、開餃子湯圓小店、經營乾洗店,最後在瀘州公交商場做羊毛衫批發,出事的時候,她在公交商場做了三年生意。
當年公交商場是周邊最大的批發地,各個縣城的批發商都來進貨,店裡天天人擠人,跑過來進貨,都是用麻布口袋,一袋袋裝著走。那時候,交易靠現金,媽媽店裡有一個普通抽屜,每天都能裝滿錢,根據媽媽留下來的帳本,我們才知道,正常情況下她一天的流水就能上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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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性格內向溫柔,待人寬厚,從來沒見過她和誰吵過一次架,不會隨便跟陌生人深交,但只要認定是朋友,就會掏心掏肺對待。犯罪嫌疑人陳某芬便是母親傾力幫扶的對象,母親主動為她提供貨源、免費鋪貨,允許她貨物賣出後再結算貨款,還借錢接濟她。

黃平和媽媽唯一一張合影 受訪者提供
我從小幾乎沒有和媽媽分開過,一歲多跟著她回四川,她做生意穩定後就把我接到身邊,我讀小學,每天放學都在店裡,晚上跟她睡一張床,再忙她都會抽空輔導我寫作業。她對我沒有宏大的職業期待,只希望我健康長大,好好做人。出事前一個多月,剛好是我十歲生日,她專門在飯店給我擺宴席,那也是我這輩子唯一一次過生日。
一開始,我年紀小,總覺得媽媽只是出去玩了,過年的時候,才真切感覺到身邊少了一個人。之後的一兩年裡,我常常在外流浪,睡大橋下、工地水泥管裡,餓了隨便找點吃的,下雨就躲在管道裡。我應該走過了瀘州大多數街道,就是那樣漫無目的走著,想要找到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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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當年沒給我留下什麼東西,只給我留了一張八歲時的合照。我找人用照片做AI復原影像,樣貌大體相似,但少了她身上那種樸素的氣質。
生活轉向——
在大街上走,總想著在路上能偶遇媽媽
媽媽還在時,我性格開朗活潑,成績很好,還給我提供了殷實的生活,那時候別人零用錢只有一兩毛,我隨便就能有幾十塊。媽媽失蹤之後,我不僅成了「街上的流浪漢」,性格也徹底變了,變得沉默寡言,什麼心事都沒再和任何人說。
小學時,我還在瀘州,跟著舅舅、大姨、二姨生活,因為我總是不告而別流浪,家人都找不到我。國中時,我被帶到爸爸身邊,但從父母分開,到母親消失,我內心十分抵觸他,依舊經常離家出走,因為根本沒有地域的概念,仍然在大街上走,總想著在路上能偶遇媽媽,這是我尋找媽媽的方式。
成年之後,才是我最痛苦的時刻。小時候不懂難過,不懂分別,長大外出打工、創業處處碰壁,成家生了孩子,看到別人有母親關心、幫忙照料家事,我心裡空空的,所有委屈和難處只能自己憋著,沒人可以傾訴。
我小時候心裡其實怨恨父親,後來自己也成了父親,慢慢理解了他。這些年,他不僅一直默默支持我追查案子,願意砸鍋賣鐵幫我為母親討公道,還支持我生活工作中的任何決定,一天打兩份工,為我提供更好的生活,我好像重新找回了家的感覺,我們父子之間的隔閡也慢慢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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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母親遺骸後,家中長輩原本打算將她安葬在四川,父親卻提議帶回浙江。他考慮到大姨、二姨都已是六、七十歲高齡,幾十年後無人照看墓地;而我和孩子長期定居浙江,往後可以常年祭拜、陪伴母親。最終我們一家人自駕,將母親骨灰帶回浙江安葬,一位七十多歲、身體抱恙的母親老閨蜜,一路隨行送別,陪母親走完最後一程。
墓地是父親挑選的,特意修了雙人合葬墓,打算自己百年之後與母親合葬,彌補當年分開的遺憾。下葬前一晚,舅舅陪我通宵守靈,兩人哭了一整夜。舅舅沒讀過書,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當年是母親帶著他一起做生意,母親出事之後他拼盡全力四處尋找,二十八年沒能找到人,心中滿是愧疚。

黃平講到母親在樓頂被風吹日曬28年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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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多來,我和父親辭掉了在浙江的工作,專心回到瀘州處理這件事,所有事情都為我媽媽的案子讓步。
我自始至終只有一個訴求,不和犯罪嫌疑人談任何經濟賠償,唯一心願就是殺人償命,希望兩名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還我母親一個公道。無論過程多麼煎熬,哪怕耗費數年光陰,我也一定要等到這個結果。
直到現在我依舊無法釋懷,為何當年她們僅僅為了四萬塊錢(約新台幣19萬),就能痛下殺手。就算沒錢還錢,跟我媽媽好好說一句緩一緩,以我媽媽心軟、善良的性子,絕對不會逼迫她們;就算不想還錢,直接遠走他鄉消失就行,完全沒必要做這麼殘忍的事。
之前,開庭前會議,他們全程不敢抬頭看我。之前,警方帶他們回商場指認現場,他們跪在花壇前磕頭懺悔,那一跪換不回我媽媽的命,彌補不了我二十八年流浪、思念、煎熬的日子。

改造過的事發商場樓頂。
其實,我很清楚,現在滿心仇恨,一定不是我媽媽想看到的樣子,她當年只盼著我平安順遂、好好生活。這件事橫在我心裡二十八年,一天不公正判決下來,我就一天沒辦法放下心結,不然我這輩子都沒法安心過日子。
等待開庭的這段空閒日子,我時常獨自走在瀘州老街。這座城市變化巨大,但所有兒時和母親一同去過的地方,我都能精準找到。每次路過公交商場,過往和母親相伴、守店生活的回憶就全部湧上心頭。
對於本次一審開庭,我唯一的準備就是做好心理建設。庭審過程如何我並不在意,我唯一看重的,是最終能告慰母親的判決結果。
資料來源:今日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