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網戀6年轉帳240萬!堅持見面才發現「對象竟是室友」他氣炸告上法院
單身小伙嚴某輕信相識不久的工友石某,喜歡上了工友介紹的「女孩」,談了一場假戀愛,耗了6年青春賠了60萬元(台幣240萬),才識清工友一人分飾兩角的騙局。近日,經江蘇省溧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石某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台幣約48萬)。
4月2日,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石某詐騙案。
天降「女友」
2018年初,石某和嚴某同在一家工廠上班,又同住一間宿舍,平時上班、生活都在一起,很快就成了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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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人還不錯,平時也不怎麼出去亂玩,我有個美女朋友,介紹給你,你倆處處?」同年3月的一天,石某拿著一位20歲出頭女孩的照片給嚴某看。他介紹說這女孩是其以前的同事叫「凌琳」,在南京的一家酒店做服務員。對自己身高有些自卑的嚴某,見女孩長得清秀恬靜,很是心動,不想錯過這天降的緣分,立馬答應了下來。
石某把嚴某的社交賬號給了對方,當天兩人就聯繫上了。嚴某覺得多虧有石某這個中間人撮合,與「凌琳」聊得非常投緣,更意外的是兩三天後,對方就跟嚴某確定了戀愛關係。嚴某對這個女孩非常上心,女孩說剛過完生日缺錢花,他二話沒說就轉了一個520元的紅包給對方。
沒過多久,嚴某和石某都換了工作,因為「凌琳」這層關係,兩人也偶有聯繫,嚴某對這個媒人滿心感激。
相處多年未見一面
日子一天天過去,嚴某不滿足於打字聊天,想更進一步,就開始給「凌琳」打視頻電話,而「凌琳」總是以害羞為由將鏡頭轉向別處,說話的聲音也有點萎靡不振,「凌琳」解釋說自己胃不好,需要去醫院看病。嚴某聽對方的聲音確實有氣無力,信以為真,立即轉了4000元讓她好好看病。
2018年底,「凌琳」提出要到溧陽找工作,這把嚴某高興壞了,但是「凌琳」說要等拿到之前的績效工資後再到溧陽來,並以辭職了沒錢為由向嚴某要生活費。嚴某在心裡已經認可了這個女朋友,想和她長久發展下去,於是就月月轉錢給她。但嚴某並不富裕,有時候轉的錢少了點,凌琳就以又生病了為由,讓嚴某不斷地轉錢。就這樣持續了一年時間,其間,嚴某提出見面,但「凌琳」一直說自己狀態不好,身體也沒恢復,非常狼狽,讓嚴某尊重她,暫時先不見面,嚴某隻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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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0年,「凌琳」告訴嚴某,她去了上海打工,理由是嚴某平時工作太忙,擔心即使同在一個城市嚴某也沒有時間關心她,隨後又以需要去醫院看病、吃飯、住宿等各種借口讓嚴某轉錢。嚴某時常寬慰自己,等以後二人在一起就苦盡甘來了,這樣的生活又持續了三年。在這段時間裡,他們也吵過架,有時嚴某給「凌琳」轉錢,她也會假裝生氣退回,但嚴某始終寵著這個女朋友,並時常找石某這個中間人當和事佬。
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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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落得人財兩空
2024年10月,「凌琳」告訴嚴某她來溧陽了。但是每次「凌琳」發信息時,不是嚴某沒空回復,就是回復時對方已經睡著,總是見不上一面。
好不容易聯繫上後,「凌琳」說自己沒錢住賓館,又讓嚴某轉錢,還一直以各種理由拖著不見面,語音電話也不接。直到最後徹底聯繫不上時,嚴某才發覺自己被騙了,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
2025年2月19日,溧陽市公安局將石某涉嫌詐騙罪一案移送溧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凌琳』實際上是我虛構出來的一個人。當時看嚴某老實,我身上沒錢,就想騙點錢用用,從始至終和嚴某聊天的都是我……」石某在接受訊問時交代說。
嚴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辛辛苦苦經營的一份感情最終落得一場空,還被朋友騙得一無所有,甚至不惜借了網貸。審查查明,2018年3月至2024年10月,嚴某共向石某轉賬67萬餘元(將近台幣280萬)。
2025年3月4日,溧陽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石某提起公訴,並提出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的量刑建議(台幣約48萬)。
來源:so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