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偏心小叔小姑,中風後無人顧!她照顧3年獲遺囑驚喜
沈麗,53歲,每月退休金1萬2。丈夫黃寧月薪2萬6,兩人育有一兒一女。3年前,女兒剛畢業工作不穩,兒子仍在學,家庭負擔沉重。沈麗退休後立即投入清潔工工作,月薪1萬5,比退休金還高,且包午餐,對此感到滿意。
某日,沈麗接到弟媳電話,告知婆婆住院,需立即前往。到院後,小叔不滿黃寧未到場,雙方發生口角。沈麗反駁小叔無理取鬧,指出小叔得婆婆百萬資助開店,自己卻需工作養家。婆婆中風,家人臉色難看,沈麗認為照顧責任應落在最受寵的小叔家。
婆婆有三子女,黃寧為長子,最不受寵。沈麗婚禮僅獲2000多元,生女時婆婆不幫忙,生子後以空間不足為由要求搬出。小叔結婚時,公婆卻大方資助買房買車。沈麗質疑婆婆偏心,婆婆沉默以對。
小叔創業失敗,婆婆資助。老家拆遷獲690萬,婆婆分配小叔430萬,小姑130萬,黃寧僅30萬。沈麗不滿,但未多言。小叔用拆遷款開燈具公司,婆婆繼續資助。弟媳高齡生子,婆婆獎勵20萬,並幫忙帶孩子。
婆婆中風後,小叔家拒絕照顧,沈麗與小姑輪流照顧,精疲力竭。婆婆出院後,黃寧接回家照顧,沈麗最終加入。小姑提議每月給沈麗6500元作為照顧費用,沈麗接受。
小叔家僅節日探望,弟媳還指責沈麗照顧不周。沈麗反駁,弟媳無言以對。婆婆臥床3年後去世,小姑公布遺囑,婆婆將房產及350萬留給沈麗,因她盡心照顧。小叔家不滿,但無法改變。沈麗分100萬給小姑,感謝她的幫助。
沈麗的付出終獲回報,婆婆的遺囑證明她的辛勞被看見。小叔家的自私行為,讓沈麗決定減少來往。她認為,做人做事對得起良心最重要。